西洋情人節流傳著許多不同的版本,最早期可追朔到羅馬牧神的宗教節慶。當時的羅馬郊外,有許多成群的野狼在鄰近的森林裡危害遊走,給人畜帶來不少威脅。當時羅馬人崇拜的眾神中認為牧神盧波庫斯(Lupercus)能保護牧羊人和羊群,而牧神節也就定在二月十五日來慶祝了,羅馬人會舉行盛大的祭典來慶祝牧神節。而在牧神節的前夕,也就是二月十四日當晚,羅馬女孩子的名字會被寫在一張小紙籤上放在盒子裡,再由男孩子抽出那女孩的名字,這一年那女孩就成為那男孩的情人。
同時,情人節更是個危險節日。有人在這一天甜甜蜜蜜過分分秒秒。也有人因為今天,意見不合,失去踪影,斬斷情絲。一女友也在昨晚和她男友結束了愛情。之後演變成二月十四日的聖范倫坦斯日(St. Valentine's Day),紀念基督教的殉道者范倫坦斯,於公元二百七十年羅馬反對基督教,許多基督徒遭受迫害致死。當時皇帝克勞多斯(claudius)禁止士兵婚嫁,而有個基督徒范倫坦斯不僅反抗皇上禁令,拒絕敬拜羅馬神祗,並且秘密的替未婚男女舉行婚禮,因此被逮捕,入獄,並於二月十四日被砍頭。許多年過後,羅馬成為基督教國家,當時為信仰殉道的范倫坦斯基督徒,成為人們景仰的聖徒。而二月十四日就不再慶祝牧神節,改紀念殉道者聖范倫坦斯。而在西方演變成二月十四日這天寄卡片或送禮物給所愛的人,並且不限於情人,父母、兄弟姊妹、朋友、老師…都可以的。
而傳入東方的西洋情人節,印象中似乎就只有年輕男女與所愛的情人共度浪漫的節日。那大家免不了會送花,玫瑰花成了帶有特殊意義的花語,巧克力也可代替花朵送禮,加上特別考究的花朵數量,都令小倆口感到萬般的甜蜜。
一位31歲的男友人才告訴我,365天裡,最危險也恐怖的就是情人節。在這一天只要一方無意的說錯了一句話,或是無心做了一些事,就會被無限的放大成了大問題。更恐怖的是,一人今天消失不見無法見面那麼就永遠也不用見。男友人還说,女人最在乎的就是這一天,男人364天不出現,這一天就一定要陪伴愛人。
這情人節的晚上,發現很多單身男女出來聚會。情況比平常少許不同的是,女人一夥,男人也一群。在shopping mall也出現一對對的情侶,女人手抱鮮花,矯情染臉。facebook也出現一群對情人節特別敏感的單身漢,跳出一堆不要一個人待在家,相約出來喝幾杯,或尋找伴侶的訊息。
我對這節日的敏感度還好,有就過,沒有也一樣過。反正就是一個日子嘛。如果真的愛上一個人,天天真的都是情人節。在這一天送的花多,吃的晚餐貴就能等於平時對你的好嗎?我反而比較看大體,只要平常好到不行,情人節當天一杯咖啡一塊麵包也能把我搞定。
3 comments:
长知识了,下面说的也好。
“情人节”里的“情人”的概念是不是仅限于合乎道德的情侣呢?请问是否包括:二奶、小第三者之类的情人呢?
何必去在乎道德或不道德的情人呢。只要你覺得他是,那麼他就是。如果你有了正牌女友,又有情人,那麼你就要自己抉擇咯。或者你該說你太多情了。
一到情人节,很多人都误把『浪费』当作『浪漫』。真心的话每天都是情人节,不必浪费当浪漫!
有钱人花钱搞浪漫,海边看浪花;没钱的就学人作浪子,在床上学狼叫!
简单不过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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